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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法制办、省发改委赴广州、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立法调研
发布时间:2013-11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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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11月25至27日,省政府法制办、省发改委、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联合调研组赴广州、深圳围绕《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开展了为期3天的立法调研。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、副巡视员王桂华,省发改委副巡视员董发元,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刘汉武以及武汉大学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有关专家参加了调研。调研组在广州、深圳两地与广东省和深圳市法制办、发改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、参与碳交易体系设计的专家进行了交流座谈,参观考察了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,了解了广东省、深圳市立法和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的主要情况,学习借鉴了广东省、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。

       张绍明主任强调,坚定不移的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工作,既是充分发挥以市场为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,也是科学解决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。立法过程中,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,全面考虑“社会、政治、文化、经济、生态”等各方面因素;二是要开拓视野、摆脱条框、重点突出,紧紧围绕“针对性、科学性、阶段性、实用性和操作性”开展立法工作,力争使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在年内出台。